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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南华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



2014年06月18日  编辑:  审核:核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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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

专业领域名称: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专业领域代码:085226

 

专业领域简介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是研究核能的利用、核电站设计和建设、核电站运行和管理、与核能利用密切相关的核燃料循环以及利用核放射作用进行无损检测、物料成分分析、生产工艺过程监控、医学诊断及治疗、生物辐照育种、食品保鲜等的工程技术领域。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核科学与技术各专业的工学硕士学位居于同一层次,但更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的人才可以在核电站、核设计研究部门、核电建设单位、有关设备制造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医院、与核技术应用有关的生产、设计、研究开发部门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 

南华大学于2006年获首批申请增设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工程硕士培养领域并开始招生。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工程硕士点依托南华大学已有的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核技术及应用二级博士点和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基础上成立的2012年,核能与核技术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加入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学位点拥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3人,拥有博士学位10人,硕士学位11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24人。现有教学、科研仪器总价值6700余万元。拥有核测控与核安全防护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核工程与核技术湖南省高校实践教育示范中心和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国家级示范试验中心——核工程实验中心、湖南省一类重点实验室氡实验室。在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已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40多项,国防军工项目30多项,与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院、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各个核电站、环保部、各省、市级辐射监测站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有横向课题60多项。获得国家和部级科研成果奖7项,专利10项,发表SCIEI论文50多篇,出版专著7部。

一、培养目标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应掌握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的坚实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该领域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设计、实验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要求本专业学位研究生:

1、进一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国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本工程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应有较全面的了解;能熟练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实验方法掌握解决该领域工程技术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设计、实验手段;具有创新意识,以及较强的核能与核技术应用的科学研究与开发、工程设计、技术攻关和新技术应用推广能力。

3、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4、具有健康的体魄,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二、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学位论文三模块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学生须到企业实习,了解企业工程实际需要,培养必要的工程实际技能,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创造条件,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年的实践教学,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企业实习报告。

2、实行双导师制,其中第一位导师由来自培养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另一位导师由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专家或其他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和责任心强的技术专家担任。

3、采用导师负责制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小组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论文工作须在导师及导师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三、主要研究方向

1核能工程

2核技术工程

3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4核设施安全可靠性评价与分析

5、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四、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1、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期限为2-5年。

2、课程学习时间: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须在第一年内完成。

3、学分要求: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的学分18学分,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课≥8学分;实践环节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不计学分。

五、培养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文献阅读

要求广泛阅读本工程领域专业研究方向的权威文献资料,包括国外文献以及国内一级学会刊物等重要核心文献、工程领域技术攻关成果和相关经验,为解决工程技术、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拓新思路,提高工程硕士研究文献综述能力。要求研究生在阅读基础上撰写一篇文献综述,文献综述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近5年文献不少于30篇),对拟研究的领域有较全面的回顾,对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对拟研究的课题有较充分的论证。

本学科领域重要核心文献见附件1

2、论文选题及形式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与应用价值,能解决核科学技术应用及核燃料循环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问题,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选题范围可包括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等。

3、开题报告及评价

研究生应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根据所选定的课题范围,在调查研究、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按研究生开题报告格式撰写完整的开题报告,并交导师及导师组审核合格后,发给参会人员。课题报告评价在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专家由5—7人组成,其中至少有5名研究生导师)进行评审。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开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评分结果严格按开题报告评价内容及分值进行综合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开题报告一经通过,就应按计划进行论文工作。如因某种原因,需要改选课题时,也必须在学科会议上重新报告审定。会后,可根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一周内修改科研和撰写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学科带头人签字后,交学院备案。

开题报告及评价工作须在第三学期完成。

4、学术交流

在学期间应参加不少于10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参加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一次。至少进行一次阶段学术总结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1.2万,参加人员为指导小组成员,全体研究生。由导师和指导小组对研究生的学术报告写出评语。

5实践环节

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社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模式可采取以下几种灵活的方式:(1)由校内导师结合自己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横向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2)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人才培养资源,让学生参与实际的工程项目,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3)研究生可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习单位;(4)依托学校与外单位建立的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在实践工程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理论联系实际,深入了解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领域的工作内容与内涵,巩固和综合运用所学理知识,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提交给导师或指导小组进行考核,签署意见,根据研究生的工作态度、出勤情况、单位评价意见、成果报告等综合评定实践环节成绩。

实践环节的考核工作须在第四学期内完成。

6、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由学院组织专家组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过程的全面总结、检查和考核,并着重就其个人总结与汇报、政治素养与团队精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开题报告、学术交流与论文进展、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得出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成绩。考核的结果一般设为:A等(优秀)、B等(良)、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限期改正或取消学籍,作退学处理)。中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及评价处理按我校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及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7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可以采取在校内或企业两种方式进行,由学生和导师确定,但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或创新性。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工程管理类型等。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位论文应聘请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教授、副教授、高工)或担任企业(工程部门)总工程师职务的专家进行评阅(评阅人中应有1名来自企业或工程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来自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教授级专家担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企业实习和学位论文工作,提出学位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南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达到培养目标,可获得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毕业证,并被授予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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