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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0年07月09日    李小华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华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南华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工作安全稳定、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博士研究生的招录工作,特制定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科学选拔,探索并遵循本学科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质量优先。规范复试工作,严明招生纪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1)按学校要求制订并组织实施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制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2)指导成立学科复试专家小组;(3)协调本学院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1)签订“专家公正”承诺书,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相关材料);(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并进行综合排序;(4)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及时提交拟录取结果,并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监督、检查。负责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博士研究生复试过程。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1、复试方式:

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形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

3、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a)、专业素养能力考核(b)、科研及创新能力考核(c)、综合素质考核(d)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20%、30%、30%,20%。复试总成绩=a×20%+b×30%+c×30%+ d×20%。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考生政治站位、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考博动机与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专业素养能力考核:考察考生对于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水平等。

(3)科研及创新能力考核:着重考察考生创新能力、拟开展研究课题及初步研究思路,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出版)的高水平论文(专著)、发明专利、科研课题、成果证明等)。

(4)综合素质考核:考生的外国语口语测试、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职业规划及自我评价材料等。

4、复试时间安排与工作流程

(1)复试时间:7月13日,详情见学院网站通知。

(2)复试工作流程

1)初试成绩上线考生缴纳复试费120元后参加复试。复试费通过转账方式到南华大学账户。

户名:南华大学

账号:43001510064050005899

开户行:建行衡阳石鼓支行

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复试费+姓名,因备注的字数有限,可简短备注,如:复试费,张**。考生缴费成功后截屏的图片发至学院的指定邮箱934387909@qq.com中。

2)考生复试前将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拟初步开展的科研计划的电子版发至学院的指定邮箱:934387909@qq.com中。

3)学院将博士生复试报到单、博士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及博士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汇总表须按学科招生计划数进行综合排名)报研究生院审核。

5录取基本原则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有工作单位且不离职的研究生必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方可录取。

(2)博士招生录取的总成绩以百分计。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博士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等,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监督管理

1、拟录取名单公示。学院将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院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3、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不得参与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院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好复试相关档案材料。

5、反映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可打电话:13974778252(王老师),0734-8281591(监察处),0734-8282310(研招办);或发电子邮件:nhdxyzb@163.com

、疫情防控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关于上报南华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整体方案的请示》(南华委〔2020〕号)要求,全力做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保障防控物资

针对疫情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工作人员,合理估算防疫物资数量,并做好物资采购;确保工作人员医用口罩发放数量不少于1个/半日。

2、做好重点场所消毒

对学院复试场地内所有场所进行彻底地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每日两次对复试场所进行消毒。

3、落实防疫要求

严格执行测量体温,禁止体温异常人员进入复试场所,面试专家座位距离间隔符合防疫要求。

4、制定应急预案

学院制定复试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保障机制。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防控预案,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按要求做好隔离消毒,跟踪了解疫情情况,完成补充性报告,配合专业救护人员做好转诊工作。

、材料归档工作

以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按要求由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归档:

1、复试专家“承诺书”;

2、南华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3、网上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4、专家推荐书(两份,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

7、复试记录情况表及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8、复试录音录像材料。(是指复试专家组在复试场所的录音录像材料,考生复试的录音录像材料从中国移动“云考场”中下载)

、本工作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核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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