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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南华大学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暂行)》 (南华教发〔2019〕9 号)的文件和学院《2022年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结合学生志愿和分数排名,经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2021级核工程类专业分流结果,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4日17点30分。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反馈给学院教务办(0734-8282532)。
核科学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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