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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的通知

2017年12月08日     

  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根据省新华图片社的安排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201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摄像时间

2017年12月19日至20日

医学院、护理学院下点实习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摄像地点

南华区招生就业大厅

三、各学院时间安排

日期

序号

照相时间

学院

人数

12月19日上午

1

8:30

管理学院

595

2

9:20

核科学技术学院

370

3

9:50

机械工程学院

571

4

10:30

核资源工程学院

249

5

11:00

语言文学学院

268

12月19日下午

6

14:00

计算机学院

286

7

14:10

数理学院

50

8

14:20

设计艺术学院

621

9

15:40

土木工程学院

568

12月20日上午

10

8:30

电气工程学院

454

11

9:10

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

232

12

9:20

化学化工学院

220

12月20日上午

13

9:40

经济与法学学院

336

14

10:10

药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184

15

10:20

公共卫生学院

93

12月20日下午

16

1:30

船山学院

1200

说明

1.各学院组织学生在照相时间前提前组织学生到南校就业大厅前集合;

2.按班级、学号站好队伍,由工作人员带队入场。

 

四、摄像组织与管理

1.在招生就业大厅前集合、按学号排队,以班级为单位领取《摄像单》;

2.在老师带领下以班级为单位进入就业大厅,按学号顺序坐好,等待照相;

3.在老师带领下,按学号顺序排队,并按学号顺序把《摄像单》交给工作人员;

4.按照指示标记,跟着队伍逐步走近摄像点,按交《摄像单》的顺序逐个照相,前后人员顺序不能改变

5.照相完毕后,请迅速离开,勿在照相场地逗留,以免引起拥挤踩踏事故。

五、注意事项

1.参加学校组织的照相时,学生勿穿浅蓝色系的上衣;

2.平时戴眼镜的,可先戴眼镜准备照相,照相老师认为不适合戴眼镜,则须取下眼镜;

3.每个学生都会领到自己的《摄像单》,【请勿折叠、卷曲《摄像单》】《摄像单》上有学生主要的个人信息,须仔细核对;如发现问题,与现场教务处学籍科老师咨询;

4.个别应届毕业生因各种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图像采集,可以进行补拍(费用自理)。最迟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补拍完毕,并将补拍的照片用电子版或光盘带回并交学籍管理科,照片格式要求,大小不超过16KB,尺寸为120*160的格式,文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5.补拍途径是在本校正常图像采集完成后,再到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本部(或全国省会城市的新华图片社分社)补拍

6.湖南图片社补拍时间为每年四月底之前的每周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湖南高校图像采集中心地址:长沙市迎宾路175号(新华社湖南分社宿舍区右侧) 公交线路:(136、146、111、803、131、168、113)至长沙市烈士公园南门下,距烈士公园南门正对面400米左右

网址 http://www.hn.xinhuanet.com/txcj/ 

 

 

 

 

 

南华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