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为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源头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省委组织部决定从我校2018年应届毕业的学生干部中选拔一批选调生到全省县、乡党政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一般在2018年7月31日前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18年12月31日前)。
(三)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校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校学社联主席、副主席,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学年以上。
(四)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4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选拔程序
(一)组织推荐
1.担任二级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二级学院审核把关推荐;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联合审核把关推荐;担任校团委各部部长,校学社联主席、副主席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校团委审核把关推荐;担任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研究生院审核把关推荐。
2.各归口推荐部门、学院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动员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把关。
3.推荐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推荐)名单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办公室(西苑509办公室)凌敏杰老师处(电子版发凌敏杰办公网邮箱)。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由校党委组织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
(二)网上报名
经学校同意推荐的人员(未经推荐的人员不得报名)。于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8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另行通知),报名时要认真阅读《2018年湖南省选调生选拔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三)资格初审
省委组织部对照学校推荐人员名单,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列为笔试对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从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湖南省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报院系党组织、学校学生就业部门盖章,在面试前提交审核,并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13日12:00登陆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笔试时间定在2018年1月14日,笔试后随即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深度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签章的《湖南省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二份,及要求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荣誉证书等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划定。2018年2月上旬,考生可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体检对象。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录用、培训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考试考察情况和考生志愿、专业等情况,省委组织部统筹提出拟选调对象,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对象于2018年7月初报到,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培训。
三、有关政策
新录用选调生安排到县、乡党政机关工作。省、市、县委组织部门将对选调生实施跟踪培养管理。表现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名单或择优选拔到上级党政机关工作。畅通选调生交流到省直、市州直机关的渠道,每年从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中定向遴选省直、市州直机关工作人员。
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附件1: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