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科学技术学院毕业生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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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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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毕业设计(或实习) /外出联系工作安全保证承诺书
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领导:
本人 因 原因,申请在 期间外出,特承诺如下:
1.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事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非法活动。
2.学院已经向我详细说明外出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我本人应承担的责任,我承诺将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如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自行解决。一旦发生各类伤害事故,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学院承担任何责任。
3.本人的本次外出的目的、时间和地点已经告知家长并得到家长的同意,外出期间如有安全等特殊情况将立即通知家长并同时与学院联系。
4.本人确保信息畅通,主动与班干部和辅导员联系,经常浏览学院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如学院有事需本人回校的,本人保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返校,否则后果自负。
5.外出期限届满,保证按时返校,如确需续期,重新申请。假条签好交学工室存档。
以上内容经本人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承诺书未尽事宜,遵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 班级 学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