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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文书,毕业生必须认真保管。如毕业生本人不慎遗失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及时向学院就业专干老师报告,开具证明,到市级及以上报社登报声明遗失作废;
(2)下载《南华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表,凭报纸由学院就业专干老师和主管学生就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审批;
(3)凭报纸及学院审批的《南华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遗失信息在就业信息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三方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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