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名称:核科学与技术 一级学科代码:0827
学科简介
核科学与技术是一门由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及工程科学组成的综合性很强的尖端学科。核科学与技术是南华大学的特色学科,是湖南省与国防科工委共建的重点学科。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现有教学科研人员5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5人,教学科研设备5780余万元,自成立以来,形成了核测控核分析技术、气载放射性的计量、防护与评价,核设施辐射监测、安全与防护等主要研究方向。本学科主要研究核能科学与工程、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核技术及应用、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在核能中裂变能的利用已获得广泛的发展,核能已成为经济、安全、可靠而又洁净的能源。我国的核电已进入蓬勃发展阶段,核供热反应堆正由试验堆向商用堆发展。快中子堆、高温气冷堆、聚变一裂变混合堆已列入我国高技术发展计划,有的已开始投入建造和运行。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研究核裂变和核聚变燃料循环各个过程中的科学和技术问题,包括:核裂变和核聚变燃料、辐照核燃料的后处理、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放射性和稳定同位素的分离、核工程材料等。
核技术及应用研究带电粒子加速、辐射产生机理、辐射探测方法和辐射信息处理,核技术由于能在微观层次改变物质性质或获取物质内部的微观信息,已成为许多领域研究微观层次的重要手段。核技术的发展已为人类提供了多种类型的辐射源和辐射探测系统、各种辐射谱仪、各种核医学和工业影象系统、各种核测控系统和各种物质改性和遗传变异技术。
人们在广泛利用核能和核技术的同时必须面对特殊的人身安全和环境问题。为此,要研究和解决对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和污染控制;要确保核设施的安全,同时妥善解决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安全处置;不但要解决核设施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问题,而且要使核设施周围的公众受到的环境辐射剂量达到合理的尽可能低的水平,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核科学技术人才。具体要求是:
1.进一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献身于科学的强烈事业心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必须掌握本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创新知识具有一定的敏感性、洞察力和分析能力;灵活掌握和应用理论分析方法、实验技术、计算机及数值模拟技术;熟练掌握英语及其它另一门外语,能用外文撰写专业论文,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在某个方向上作出创新性或前沿性的研究成果。对未来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导师可聘请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现场专家3~5人组成指导小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研究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副导师必须具有副教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研究生培养应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要学会创造性研究工作方法和培养严谨科学作风;要注重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相结合,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3.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及个人的实际情况指导学习有关课程。
4.研究生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研究生一般在校内培养,也可由学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医院联合培养。
三、主要研究方向
1.测控与核分析技术。
2.气载放射性的计量、防护和示踪技术。
3.核设施与射线装置安全评价。
4.核技术在生物医学中的应用。
5.受控核聚变与等离子体物理。
6. 核反应堆物理与安全分析
7. 核电站控制与仿真技术
8. 核电子学与信息处理
9.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技术
10.核辐射探测技术
11.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
12.核设施退役与治理
13.核数据分析与评价
四、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学分最低要求为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8学分;
五、培养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文献阅读:要求广泛阅读国内外本专业研究方向的权威文献资料,本学科研究生必须阅读:计算机图形学、蒙特卡罗计算方法、微剂量学、微电子学、原子能科学技术、核技术、核电子学与核探测技术、Nuclear Inst and Method Nuclear Physic等学术著作、学术期刊:写出读书心得,导师要定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硕士研究生不得参与论文开题。
2.论文选题:论文选题要以国家需求为导向,注重科学性,前沿性、实用性、创新性;研究生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导师组的联合培养下确定,具有发展前景、市场需求、挑战性、创新性。同时,对同一研究方向的大系统选题要尽量形成团队氛围,保持其研究进展的持续性、递阶性与系统性。
3.开题报告及评价:研究生在科研、论文工作开始前,必须认真按要求做好开题报告。报告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所选定的课题范围,在调查研究、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文献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按研究生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写出完整的开题报告,并交导师及导师组审核合格后,发给参会人员。开题报告评价在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组成考核小组(专家由5~7组成,其中至少有5名研究生导师)进行评审。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开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评分结果严格按开题报告评价内容及分值进行综合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开题报告一经通过,就应按计划进行论文工作。如因某种原因,需要改选课题时,也必须在学科会议上重新报告审定。会后,可根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一周内修改科研和撰写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学科带头人签字后,交学院和研究生处备案。
4.学术交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或学术研讨会议,要求研究生具备中英文写作能力与表达能力,鼓励外文投稿,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硕士生在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会,其中个人主讲1次以上。(活动的组织和考核由各学院或各学科制定具体规定)。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20次学术活动,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会议不少于2次,主讲学术报告不少于6次(不含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总结报告)。
5.社会实践与科研创新能力:要求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实践不少于20学时;开展社会调研,参与科技竞赛、科研实践及科研创新等活动;时间安排:第三、四、五学期均可;考核方式:由导师或导师小组组织评定。
6.中期考核:硕士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之前,通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主要目的和内容,是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从德智体各方面进行培养全过程的全面总结、检查和考核,由学院组织专家组着重就其个人总结与汇报、政治素养与团队精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开题报告、学术交流与论文进展、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得出每个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成绩。考核的结果一般设为:A等(优秀)、B等(良)、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限期改正或取消学籍,作退学处理)。中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及评价处理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及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7.学位论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且具备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发表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术论文;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者,视为达到硕士学位授予要求。
六、课程设置
跨专业考入或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生,根据学科需要,一般要求补修3门或3门以上硕士生课程。补修的课程只记成绩,不记入硕士生修学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