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的前身系始建于1959年的原核工业部衡阳矿冶工程学院核电子学系,是国内最早成立的核学院之一。现有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和核物理四个本科专业,其中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是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国家管理专业、国家国防科工局重点建设专业和湖南省优秀重点专业,通过了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核技术专业是国防紧缺特色专业;核物理专业是首批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入选湖南省首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是湖南省重点学科,是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核技术及应用二级学科是湖南省首批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学院现有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核能科学与工程、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核技术及应用、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四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具有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核技术及应用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核能与核技术工程硕士点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硕士教育培养计划。具有招收国际留学研究生资格,现有在读国际留学博士研究生2名。
学院现有教职工99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48人,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湖南省“121”人才6人,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湖南省百人计划教授1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4人,湖南省科技人才托举计划1人、湖湘青年英才2人、湖南省“优青”1人。学院拥有“数字核能与智能设计”湖南省科技创新团队,“放射性测量与防护技术”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气载放射性计量、测量与防护”,“先进反应堆技术”两个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创新群体,“核科学与技术科研团队”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光荣称号。
学院拥有核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核能与核技术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三大国家级本科教育质量工程平台,国家级核能与核安全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反应堆与核动力、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核技术及应用三个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特色学科,核燃料循环技术与装备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核测控与核安全防护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和氡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南华大学氡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是IAEA国际氡计量组织的亚洲区域协调实验室、国家氡及其子体专项计量检定授权实验室和国防放射性计量的“矿冶放射性计量站”,已为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家单位提供了比对测量、刻度、检定、仪器测试和科研试验等技术服务。
学院科研实力雄厚,获国家发明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一等奖4项、二等奖12项。近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多项,其中国家973子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4项、国防基础项目14项、省部级及国防预研重点项目30余项,出版专著7部。“氮-13泄漏监测系统”、“核技术综合实验平台”、“瑞尔康防氡乳胶漆”、“铯源型钢水液面计”、氡系列测量仪等科研成果已转化为产品,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学院重视对外交流,与清华大学、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原子核研究院等著名高校和知名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先后举办了“第九届亚洲ADS及核嬗变技术国际学术研讨会”、“亚太地区测氡研讨会”和“环境Rn/Tn测量与评价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国际会议。
学院毕业生主要在国防工业、核工业、大型医院与环保行业等各相关领域从事与核有关的研究、开发、制造、运行、应用、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我院核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学科领域可覆盖核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数学、力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招收博士后人员的规模与要求:
(一)核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2021年面向海内外招收15+1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师资博士后招聘年龄的为35岁以下的博士,原则上需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其招生人数占博士后当年招聘计划的50%以上。
(二)凡满足国家和湖南省博士后招收政策的优秀博士,均可申请全职在南华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博士后人员的分级
根据以下条件,将进站博士后分为Ⅰ、Ⅱ、Ⅲ三个级别进行管理。
(1)Ⅰ级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计划期刊或JCR一区(JCR分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6项及以上;或主持过国家级项目2项;
(2)Ⅱ级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计划期刊或JCR一区(JCR分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及以上;或主持过国家级项目;
(3)Ⅲ级
满足国家和湖南省博士后招收政策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三、博士后人员的工资及待遇
(一)工资
采用“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的发放形式。
1、基础工资
Ⅰ级博士后30万元/年,Ⅱ级博士后25万元/年,Ⅲ级博士后20万元/年,平均到12个月发放。
2、绩效工资
根据在站期间取得的业绩,按年度发放。
在站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B4级及以上),且获得以下科研成果: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B4级及以上)、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出版学术专著等学术业绩。具体按《南华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取得相应奖励。
3、科研启动经费
按照Ⅰ、Ⅱ、Ⅲ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增加科研启动费15、10、5万元。
4、奖励
博士后以优异成绩出站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为优异成绩出站:
(1)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项目(含青年基金)1项或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
(2)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JCR一区(中科院)论文2篇。
(二)住房
学校采用货币化方式为博士后发放住房补贴1000元/月。
(三)社会保险购买及配偶子女安置
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可申请在我校落常住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随该博士后流动的,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四)出站后工作
1、博士后进站时,可以与学校签订合格出站后正式进入学校编制内教师队伍的意向合同;在博士后进站后,其配偶可以非编形式进校工作(合同制)。
2、各类博士后人员进入学校编制内教师队伍时,均可享受进站当年的人才引进政策。
五、合作导师的资格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我校在岗教师,在学校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拥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均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
六、其他
(一)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2年后期满考核没有达到出站条件,可申请延期1年。若1年后还未达到出站条件,则作退站处理。
(二)对于合作导师,出现下列情况者,给予限招处理,限招在站总人数不多于3人。
1、博士后延期出站;
2、博士后在站期间没有获得博士后基金或其他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