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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核技〔2019〕10号关于下发《核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与复试录取方案》的通知



2019年04月26日  编辑:  审核:核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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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将《核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与复试录取方案》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中共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5日

核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与复试录取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歩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南华大学相关文件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遴选领导小组

组长:赵立宏 颜桂花

成员:王振华、刘和福、夏良树、赵修良

秘书:马军、宋碧英

二、成立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王振华

副组长:刘和福

成员:夏良树、赵修良、邱小平、李新霞、左国平、向东、唐泉、马军、宋碧英、肖拥军、

三、推免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科学规范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1、我院研究生推免分为三种情况:成绩优秀学生推免、个性化人才推免、定向推免。

2、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已被遴选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以免浪费推免指标。其违约责任自负,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4、根据本院系、本学科的特点,健全多元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制定推免生选拔标准,选拔的学生应在学业成绩、品行等方面表现优良。原则上必修课有不及格或学业成绩处于下游的学生不予推荐为免试研究生。

5、为落实教育部政策,促进学术交叉,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学生积极联系外单位。

6、学生成绩数据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学生的综合排名标准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另行制定和解释。

7、教育部要求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我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可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8、有关被推荐者的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上报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学校和我院学术、教学声誉,我院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

四、推免工作进程

1、落实与公布初选名单,讲解推免政策与推免方案,征集学生推免意向。

2、上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与复试录取方案。

3、受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公示并确定参加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名单。

4、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公示并确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5、上报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五、遴选与复试录取

1、学生申请

在具备推免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公布的学业成绩入围名单接受学生申请;准备申请推免生的,填写《南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相关推荐支撑材料。东华理工大学注重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科研素养,对英语没有硬性要求,定向推免到东华理工大学的同学成绩排名放宽到专业排名前50%。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且未进入学业成绩入围名单的学生,在符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经3名以上相关教授联名推荐,可以申请推免生资格,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应推荐支撑材料。

2、确定面试名单:依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素质、综合素质遴选并向学生公示。

3、确定推免名单:

(1)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科研素质、综合素质和面试成绩四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60%,科研素质占15%,综合素质占15%,面试成绩占10%;

(2)学业成绩按平均绩点分全院排名;

(3)学业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数据,按第1至第6学期平均绩点计算;

(4)科研素质由科研获奖、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英语水平等组成,具体记分以全院科研业绩点排名计算。科研获奖项中只要符合个性化推免条件并获省级以上成果奖的直接推免;

科研素质计分表

类别

级别

等级

分值/次

备注

科研成果

学术论文

SCI/EI收录

10

(1)学术论文、专利第一单位为南华大学;

(2)凡多人完成的论文、成果、获奖项目课题、学科竞赛等均按下述办法分配:二人合作6:4;三人合作5:3:2;

四人合作4:3:2:1;第五名合作者按第四名的1/2计,以此类推;

(3)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

(4)在非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该项总分累计不超过4分。

核心专业学术期刊

8

非核心学术期刊

2

课 题

国家级

8

省部级

5

校级

2

专 利

国家发明专利

8

实用新型

2

学科竞赛获奖

国家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5

省部级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1

外语水平

CET-6

CET-6合格2分,达到500分以上的3分

(5)综合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按前三年学院公布的为准;

(6)面试成绩

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专业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及科研素养(主要考察学生的科研获奖和科研成果)。

4、确定上报名单

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先确定个性化人才推免名单,按学院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其余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名单。

5、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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